关于丰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有关规定,2021年4月26日,建设单位在宜春市丰城市主持召开了丰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丰城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寄送,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 2021年5月26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熊伟
单位地址: 丰城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79501297
电子邮箱:625305212@qq.com
邮编:330100
附件:
1、丰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丰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丰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