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大名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有关规定,2021年4月11日,建设单位在南昌市西湖区主持召开了南昌大名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南昌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寄送,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1日至 2021年5月11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王重
单位地址:南昌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67133009
电子邮箱:47441974@qq.com
邮编:330000
附件:
1、南昌大名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南昌大名城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南昌大名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