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2016年6月13日,南城县水务局在南城县主持召开了《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洪门二期7MWp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南城县水务局、建设单位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洪门光伏发电分公司以及方案编制单位江西绿清蓝水保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
与会代表和专家查看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的介绍,以及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认为方案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评审。
拟建项目位于南城县洪门水电厂附近,项目建设规模为7MWp(生活区2.35532MWp,养殖场区4.71064MWp)。本项目利用洪门水电厂闲置用地安装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既可以提供新的电源,又不增加环境压力,对地方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项目建设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