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有关规定,2019年3月10日,建设单位在抚州市东乡区主持召开了东乡区11MWp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材料向社会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即日起,各单位及个人可在7日内提出意见,并以信函、邮件等方式向东乡区金东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寄送。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19年3月22日至3月28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王明明
单位地址:江西鹰潭龙岗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13586322629
电子邮箱:mm.wang@zg-solar.com
邮编:335200
附件:
1、东乡区11MWp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东乡区11MWp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东乡区11MWp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4、东乡区11MWp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